國立金門大學長期照護學系B15專業教室使用規則(1101124系務會議通過)
國立金門大學長期照護學系B15專業教室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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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11月24日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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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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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長期照護學系為提供長期照顧技術課程教學與學生精進照顧技術練習,特設立B15專業教室(以下稱本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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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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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室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08:1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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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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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室之設備均屬貴重且稀少之專業教學器材,於本教室使用或操作各項教學設備,須抱持嚴肅、莊重,負責任、守紀律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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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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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本教室各項教學設備可持續有效使用,於本教室上課或練習技術,皆不得有下列行為,包含緊貼站立或坐於床緣、桌緣,擅自利用病床休息,惟於練習技術過程中,擔任模擬病人,則不在此限,嚴禁躺臥於罩單上,或將枕頭、棉被放在地板作為休息或其他用途。任何人發現同學有不當行為,應立即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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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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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教室上課或練習技術,一律依課程規定著裝,服裝儀容整齊始得進入本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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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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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本教室之環境與秩序,於本教室上課或練習技術,須嚴守秩序,不得大聲喧嘩、嬉戲,課堂中不得拍照、亦不得玩電腦遊戲、攜入食物及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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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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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教室各種器材用具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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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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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練習照顧技術應於借用日一天前至系辦預約,並於當日借用時段(前後十分鐘內)至系辦完成借用手續,練習完畢後須完成簽退,當學期累計三次未完成借用或簽退或有下列相關違規行為者,禁止預約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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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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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室之器具均安排固定放置方式及地點,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更動或攜出,違者依規定懲處,若造成設備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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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首次進入本教室操作或練習,應先查看各項物品放置地點,俾能熟記,以利使用時迅速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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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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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本教室上課或練習技術,可依實際需要自由取用各種物品,使用前後務必清點物品數量,若有短缺應立即報告系辦,離開本教室前,各項物品應歸還原處,以養成良好之工作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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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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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技術練習相關項目僅提供模擬教學及練習使用,不得實際注射於人體。練習灌食、灌腸、注射等各項技術後,應確實將教具與假病人內部器官清潔乾淨,整理環境後,聯繫系辦人員檢查確認無誤後,始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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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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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習後之廢棄物(包含技術練習衍生之物品),均須置於指定容器內,不得任意丟棄在教室、工作車、垃圾筒或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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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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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本教室環境之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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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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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書籍、個人練習器材外,禁止攜帶任何食物、飲料進入本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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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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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濕機滿水時,使用教室之人員應即協助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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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設備使用前,應先熟悉各項設備操作說明及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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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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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應恢復環境整齊清潔,由課代或衛生股長巡視教室(病床床頭及床尾需對齊、垃圾清掃乾淨、物品歸回原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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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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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室內之各項模型、器材及設備,價格昂貴且購置不易,應愛護使用。依正確程序使用而物品毀損時,可依規定報銷;若屬個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若有零件脫落,應即連繫系辦並將物件送交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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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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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物品因不當使用導致毀損或遺失而未報告時,將確認使用之班級或申請借用學生之責任歸屬,並負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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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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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室使用前後,各組負責同學應協助檢視設備、教具之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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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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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練習後,應整理教室環境並關閉冷氣、電燈、循環扇,至系辦辦理簽退。 | |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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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使用場地設備導致用物無法恢復或損壞,且未即時回報系辦者,除依上述規定負擔賠償責任外,並須擔任本教室志工1小時/次。 | |
十二、 | 本規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