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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金門縣長期照顧人才培育獎助試辦計畫」獎學金,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4月1日至4月30日前自行申請。

公告分類 : 焦點訊息,最新消息,獎助學金(長照相關單位)

 

金門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金門縣長期照顧人才培育獎助試辦計畫」獎學金,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受理申請。

 

說明:

一、依據金門縣長期照顧人才培育獎助試辦計畫辦理。

二、本次獎助金額、名額及申請條件:

  (一)獎助金額:每學期新臺幣3萬元整。

  (二)獎助名額:

       1、護理系、長期照顧學系及社會工作系學士班三年級學生各1名。

       2、護理系、社會工作系學士班四年級學生各2名及長期照顧學系學士班四年級學生3名。

  (三)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

三、()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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